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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空气质量多模式集合预报预警平台建设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15 10:3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河北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空气质量多模式集合预报预警平台建设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GP201501550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良    电话:0311-8910931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公共资源大厦(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与石清路交叉口,沿石清路东南行500米路北)四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文件制作人: 王聪     电话:0311-66635035

开标联系人:王庆          电话: 0311-66635080

受理处标书发售电话:0311-66635532

财务室电话:0311-66635560

采购内容:

空气质量多模式集合预报预警平台建设(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预算为4997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为无效投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供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资格确认:已在我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购买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hebpr.cn)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1-66635531。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投标时提交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或公证过的复印件(即原件与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否则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该资质证书原件或公证过的复印件(即原件与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否则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须具有IS0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投标时提供本单位该证书原件或公证过的复印件(即原件与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否则为无效投标。

4、投标人所投空气质量数值预报模式系统,非本单位研发的需提供研发单位的应用授权和技术服务承诺(提供授权书原件及服务承诺原件),否则为无效投标;

5、投标人所投区域清单,非本单位编制的需提供编制单位针对本项目在质量保证期内免费升级及售后服务的承诺函原件,否则为无效投标;

6、投标人所投灰霾观测仪器,非本单位生产的需提供生产厂商或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原件和服务承诺函原件,否则为无效投标;

7、投标人所投高性能计算设备(至少包括计算节点、存储设备),非本单位生产的需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原件和原厂商服务承诺函原件,否则为无效投标;

8、投标人所投视频会商设备,非本单位生产的需提供生产厂商或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原件和服务承诺函原件,否则为无效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0月15日至2015年10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公休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公共资源大厦一楼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0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付。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5日8:30-9:00

开标时间:2015年11月5日9:00

开标地点:河北公共资源大厦二楼第二开标室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网、河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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