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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广播电视台建设工程—128米电视转播塔建设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作者: 发布于:2015-10-14 17:1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泾县广播电视台建设工程128电视转播塔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皖建施招JX2015257

发布日期20151014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泾县广播电视台建设工程—128电视转播塔建设工程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泾县发改委

3、招标人:泾县广播电视台

4、资金来源:专项资金、上级拨付及自筹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泾县

2、建设规模:128米正六边形钢管结构电视转播塔的建设。

3、计划工期:60个日历天

4、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钢结构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范围:电视塔全系列或电视塔200米以下系列)资格;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且无在建工程。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包中的1个合同标段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51015日至20151021日(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0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泾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招标代理(振兴代理)处。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所需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800/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1141000,开标时间为20151141000,开标地点为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泾县广播电视台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13805629555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劲松

联系电话:13865376657

七、备注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须持本人身份证)及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范围:电视塔全系列或电视塔200米以下系列)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提供由企业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工程证明,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一份同类业绩高度128m(含)塔以上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本项目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必须携带由中标企业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1份,格式附后。

3、本项目中标企业需办理进泾备案。

20151014

附:

 

检察机关

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检预查(2015----

 --------公司:

经查询,------------公司及法人-------2012------日到2015----日(近三年)期间,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

    以上查询结果来自全国行贿犯罪档案库。

    特此告知

 

---人民检察院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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