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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泽县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14 17:1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会泽县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会泽县妇幼保健院(采购人)的委托,对会泽县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生产和供货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GHCG2015(公)-006
二、项目名称:会泽县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如下:
内容
技术参数、配置
数量(批)
预算价(万元)
A
档案盒及健康档案
详见招标文件
1
43
B
医疗设备
详见招标文件
1
334
四、投标商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要求;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够独立完成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规定内容;
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信誉、类似供货业绩和服务经历,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4、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长期代理证书;(B包)
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注册登记表(B包)
A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到现场初审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2、印刷经营许可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原件)
3、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企业无行贿受贿违法犯罪记录情况证明原件(原件件)
B包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到现场初审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2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注册登记表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原件)
4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企业无行贿受贿违法犯罪记录情况证明原件(原件)
注:必须法定代表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到现场报名,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项目要求:
1、报价要求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对所投包内的所有设备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一部分设备内容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理由,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须包括产品的成本、运输费、各项税费以及运输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负责安装、调试等所有费用的总和。
2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交货时间:A包签订合同后15日内;B签订合同后30日内;
4、交货地点:中标供应商按采购单位的具体要求执行;
5、付款方式:按采购单位的付款方式进行付款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A包8600元,B包66000元,投标人经资格初审后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者转账的形式提交到以下指定账户并注明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和用途(以到账日期为准),禁止现金缴款或个人转账,禁止弄虚作假投标,一经查实,投标保证金被没收,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此次招标活动。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履行合同内容并由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由会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户名:会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53001647836051006053—1001;
开户行:建行会泽县支行;
联系人:周师    联系电话:0874—5686091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
招标文件A每份600元、B包1000元(售后不退),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15年 10 月 15日至2015年10月 19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获取地点: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会泽县瑞丰路龙湖三期6幢一楼东16号)
八、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11月 5日 8时30分至9时00分前,递交地点:会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九、开标时间:2015年11月 5日 9 时 00 分
十、开标地点会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十一其他:本次采购活动中,各投标方的安全和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采购方一概不负责任。
采 购 人(盖章):会泽县妇幼保健院
联 系 人:乔俊      联系电话:13887165858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郭丽       联系电话:0874—5509199  
 
                                              日期:2015年 10 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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