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丽水市莲都区交通运输局莲都区丽龙高速公路南山互通至丽新公路建设工程(南山至高溪段)社会投资人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莲都区丽龙高速公路南山互通至丽新公路建设工程(南山至高溪段)社会投资人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1. 采购条件
莲都区丽龙高速公路南山互通至丽新公路建设工程(南山至高溪段)已完成项目的前期评估论证、实施方案编制及审定,本项目初步设计已由浙江省发改委以浙发改设计[2015]18号文批复,并由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批准采用PPP模式投资建设。实施机构为丽水市莲都区交通运输局,采购代理机构为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点位于S328省道(原53省道)K20+143处,路线沿南山规划园道路向西北,设九龙大桥跨大溪至上赵村,经周村,结合碧湖镇规划道路,在高溪村东侧与S222省道(新50省道)平交,路线长5.29公里,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 8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 24.5米。全线设九龙大桥622米/1座(桥宽27米),中桥298米/11座(桥宽24米)。
根据初步设计批复(浙发改设计〔2015〕18号),项目总概算34956.78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20724.89万元,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7.72万元,其他费用12559.55万元,预备费 1664.61 万元。
建设期:30个月,自项目开工日起至交工日止;
特许经营期:自交工日起至项目移交日止,共 10年。
2.2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为莲都区丽龙高速公路南山互通至丽新公路建设工程(南山至高溪段)的社会投资人。
社会投资人负责本项目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项目管理、施工监理等费用的专项投资;负责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的投资、施工总承包;特许经营期满后无偿移交。
2.3采购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社会投资人的综合实力、融资方案、项目管理方案、特许经营期内投资回报率)。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的2014年度财务报告中的净资产不低于8000万元人民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商业信誉良好,申请人应在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开具近三年(
(4)自2015年10月15日至2015年11月4日期间,连续15天的银行账户余额每天均保持在2000万元及以上(可由社会投资人一个账户余额或社会投资人一个以上账户余额累计,须提供由银行出具并盖章的社会投资人账户银行对账单或银行流水帐证明文件, 社会投资人保证金账户及社会投资人项目部账户除外);
(5)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未被交通运输部或浙江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且在处罚期内的;并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中“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申请人名称与上述名录单位名称一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参考资料1500 元,售后不退。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浙江日报、浙江省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莲都区招投标中心网http://www.ldztb.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丽水市莲都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解放街534号
邮 编:323000
电 话:0578-2050399
传 真:0578-2050399
联 系 人:刘良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建国北路586号嘉联华铭座4楼
邮 编:310003
电 话:15715706611
传 真:0571-81993789
联 系 人:徐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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