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人民医院葵涌人民医院采购慢病科设备一批公开招标公告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受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人民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葵涌人民医院采购慢病科设备一批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葵涌人民医院采购慢病科设备一批
项目编号:DPCG201500574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55-8378003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人民医院
地址:大鹏新区葵涌镇葵新北路26号(福新路)
联系方式:张工、60907494@qq.com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胡先生、0755-83780036
代理机构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6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 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1 | 光动力治疗仪 | 1 | 台 | 19.00 |
2 | LED红蓝光治疗仪 | 1 | 台 | 15.00 |
3 | 紫外光治疗仪 | 1 | 台 | 21.00 |
合计(万元) | 55.00 |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已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以网上投标响应为准),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因新版营业执照未体现营业范围,如已更换新版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提供商事主体临时信用信息平台http://www.szcredit.com.cn/中相关备案情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3)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且生产范围包含该产品;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该产品(须提供许可证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4)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光动力治疗仪、LED红蓝光治疗仪、紫外光治疗仪)的《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开标时,该证应在有效期内;若不在有效期内,则需提供该证和所投产品在该证有效期内生产的药监局出具的证明文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0月14日 19:58 至 2015年10月2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6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网上响应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后,如确认参加本项目投标,请于2015年10月26日17:00时前携带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文件及法人授权书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报名,并缴纳标书费人民币500元,逾期及未在网上响应不接受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8日 09:15
五、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8日 09:15
六、开标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6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决定>有关配套政策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6]60号) 、《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决定》(深发〔200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