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文水资源局关于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河南省监测井建设工程第1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
河南省监测井建设工程第1标段
二次招标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水利部水文局(水利部水利信息中心)委托的招标人:河南省水文水资源局的委托,对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河南省监测井建设工程第1标段(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愿意承担本项目的投标人投标。
一、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来源于中央预算内投资。
二、项目概况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达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发改投资[2015]1282号)和《水利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水总[2015]250号)基本同意报送的项目初步设计。工程总体建设任务为:建设国家地下水监测中心1个、流域中心7个、省级(含新疆建设兵团)监测中心和信息节点63个、地市分中心280个;监测站点共计20401个、相应配套地下水位信息自动采集传输设备20401套等;该工程总投资为222218万元,其中水利部门110262万元,监测站点10298个。
本项目的建设内容为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的一部分,即河南省监测井建设工程第1标段,投资金额为237.41万元。本项目的建设内容包括:郑州市和鹤壁市新建监测站与改建监测站建设共51处的土建工程。
三、招标内容
第1标段(DXSJC-SG-HN-2015/01):郑州市、鹤壁市监测井土建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1、新建监测井共41 处,分布在郑州市、鹤壁市(区县)。钻探总进尺共
2、改建监测井共 10处,分布在郑州市(区县)。施工内容包括清淤洗井、抽水试验和水准点埋设。
计划工期:122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工程勘察专业类水文地质勘察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
3.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12年1月-2015年8月)有类似工程业绩且工程质量合格及以上,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建设的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
4.报名单位拟投入本项目人员近三年内无行贿受贿和犯罪记录(需要查询企业法人、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开具时间必须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按否决处理;
7.投标人所报拟承担本工程主要人员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如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中标资格。
五、投标报名须知
1. 本次招标将采用资格后审;
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不得参与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4. 投标报名时间:
5. 投标报名邮箱:bjjhrz@163.com;
6. 投标报名内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六、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申请人,请派代表持投标报名内容要求的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于2015年10月22~10月26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到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B区1208室(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100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八、开标地点
郑州居易度假酒店(新郑市龙湖镇泰山路与鸿鹄路交叉口)。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联系方式
委托招标人名称:河南省水文水资源局
地 址: 河南省郑州市纬五路10号
电 话: 0371-65571726
传 真: 0371-65956808
联 系 人: 李 洋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B区1208室(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
电 话: 0371-65996697
传 真: 0371-65996697
联 系 人: 张女士
开户银行及帐号:
户 名: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丰科园支行营业部
帐 号: 11001016201052511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