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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市闵行区中心医院数据交换电子病历项目监理采购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14 17:0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闵行区中心医院数据交换电子病历项目监理采购招标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证书丙级及以上的资质(不含暂定级);

2)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必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4)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 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及闵财政库[2009]15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闵行区中心医院数据交换电子病历项目监理采购招标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50922-1516(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15305002

3、预算编号:12-15-92093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主要内容:数据交换电子病历项目监理

数量:1

预算:RMB 230,000.00

要求:

1.1.电子病历等级评审5级标准;

1.2.卫计委统计信息中心“医疗卫生信息互联互通标准”;

1.3.项目建设遵循国家、市或区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和监理的标准及规范;

1.4.依据项目建设合同和用户需求进行建设;

1.5.项目“按期、保质、高效、节约”地完成。

5、交付日期:项目开始至竣工验收通过(并配合完成竣工结算及最终档案整理)

6、交付地点:闵行区中心医院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5-10-14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11-03,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5-11-04 09: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5-11-04 09: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

2、开标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潜在供应商请于北京时间20151014日-2015113日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为:http://www.zfcg.sh.gov.cn)上直接下载招标(或采购)文件的电子版,以了解具体的采购需求及相关信息。但是,潜在供应商如决定参与竞争,必须于北京时间20151014日-2015102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至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上海市静安区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1401室)。本招标文件每套15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有意参与竞争的潜在供应商(或采购)可于法定工作日到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前台直接支付招标(或采购)文件购置费,也可通过网上支付、贷记凭证或电汇方式将招标(或采购)文件购置费直接支付到以下账户:

a)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曹家渡支行

b)户名: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c)账号:215080920510001

d)查询电话:021-62791919×143

3)通过网上支付、贷记凭证或电汇方式支付时,请务必在付款附言中注明:“招标文件购置费/招标编号”。

4)对于未按上述要求支付招标文件购置费的潜在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对已经受理的投标文件也将提请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5)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6)本次招标执行扶持福利企业和支持中小微企业的相关政策。

八、联系方式

 

人:

上海市闵行区中心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址:

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170

址:

上海市静安区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

 

编:

201199

编:

200040

 

人:

席新

人:

阮相儒、徐迪

 

话:

021-33290999-4510

话:

62791919×199120

 

真:

33290999

真:

62791616×199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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