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凤镇市政设施维护管养单位协议服务资格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受东凤镇城乡建设服务中心的委托,对东凤镇市政设施维护管养单位协议服务资格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JLZS2015ZFCG006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一、招标编号:JLZS2015ZFCG006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凤镇市政设施维护管养单位协议服务资格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招标内容、数量及采购上限价:
1、招标内容:东凤镇市政维护工程---路灯安装部分,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2、维护期: 1 年,具体维护起始时点以合同约定为准;
3、采购上限价:人民币60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近三年内(即从2012年10月15日至2015年10月15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由投标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住所地的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原件需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6、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投标人必须持附件1-1到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且购买招标文件。
注:下述资料报名及开标时均要求提供原件备查,复印件均要求加盖公章。报名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不能提供全部证明文件的投标单位将不接收报名,原件查验后退回。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六、本购文件规定的时间(本次招标均使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1、本次招标的投标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时间:2015年10月15日至2015年10月21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2:00,14:30~17:00。
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11月5日下午14:30~15:00。
3、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5日下午15:00。
4、开标时间:2015年11月5日下午15:00。
七、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地点:
1、发售采购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东苑路187号,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东苑路187号,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3、开标地点:中山市东区东苑路187号,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八、采购文件售价:合计人民币300元(自带u盘考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九、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采购文件下载:中山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http://www.zhongshancz.gov.cn/cgzx/。
十一、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2 采购人名称:东凤镇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l 采购人联系人:陈生
l 采购人联系电话:13928128863
2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l 中山地址: 中山市东区东苑路187号
l 收款人: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l 电 话:0760-88853801
l 传 真:0760-88853801
l 邮 编:528400
l 联 系 人:周先生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1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