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县2015年120套公共租赁住房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现就金秀瑶族自治县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的金秀县2015年120套公共租赁住房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开发商前来投标。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商品房所在地为金秀瑶族自治县桐木镇城区;或者企业取得桐木镇城区《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具有开发条件的房产企业;
2、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潜在投标人不需投标报名,在发布公告后自然人均可登录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bsggzyjyzx.com/lbjyzx/ )获取招标文件,自然人也可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250元(不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2015年11月4日上午8时整至10时30分)向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交纳,未交纳此项费用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伍万元(¥350000.00)。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于 2015 年11月3日 17 时 00 分前到达指定账户(以下三家银行任选一家,需备注项目编号:【 2015】 金秀政采 GZ 第10号)
开户名称: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宾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 45001627951050705296
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来宾分行营业室
银行账号: 20148101040024860
3、开户银行:柳州银行来宾办证厅支行
银行账号:72001500000000004261
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11月4日10时30分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招标项目定于2015年11月4日10时30分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公开开标。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bsggzyjyzx.com/lbjyzx)、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人:金秀瑶族自治县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18978239009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0772-4224299 18290109333
传真:0772-4224599
监督管理部门:金秀瑶族自治县财政局
监督电话:0772-6215667。
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