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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检测设备采购项目的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14 15:5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委托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招标文件编号: 0814-15011073

    2.招标项目内容:

包号

货物名称

项目类型

数量

用途

简要技术要求

1

酸纯化系统等

仪器设备

1

检测

PFA材质--独特设计,保证所有与液体接触部位均为注模PFA材质,高纯含氟聚合物构造,成为处理实验室常用酸和 HF酸等的专业设备等。

2

自动烟尘(气)测试仪等

仪器设备

1

检测

自动跟踪烟气流速等速采样等。

3

多功能电梯测速仪等

仪器设备

1

检测

转速测量范围:1009999/分;精度:±1 /分等。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合同包1 人民币177.6万元整,合同包2人民币250.28万元整,合同包3 人民币362万元整。(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51014日至2015 10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发售招标文件地: 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1902

6.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7.投标人资质要求:

7.1.投标人生产或经销所投货物的资格如需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必须提供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许可证复印件。

7.1.1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7.1.2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7.2.投标人授权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并提供授权代表和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7.3.提供公司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7.4.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7.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6.投标人须提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7.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截止时间: 20151159:00(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 20151159:0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 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11.采购人名称: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联系人:张总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

联系方式:87905603

1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

项目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0591-87905329      

传真:0591-87767987

13. 开户名称:  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号:  117130100100040362 

        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2015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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