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检察院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新采15-037 新乡市人民检察院的新乡市人民检察院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二次)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委托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的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工程的规模:新乡市人民检察院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项目1标段(施工):; 2、招 标 范 围:电梯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 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4、工程建设地点:新乡市人民检察院院内 5、标 段 划 分:1个标段 6、工 期 要 求:按招标人要求 150 日历天内安装到位; 7、质 量 要 求:合格 二、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1.1具有注册资金壹亿元以上的制造商,且制造商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资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级资质,或具备以上条件的制造商对本项目唯一专项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电梯制造商对本项目唯一专项委托证明。(代理商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贰佰万元,且代理商具备独立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1.2投标人或投标品牌在河南省新乡市须具有售后服务机构(以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登记为准)。进口部件:门机、安全钳、限速器必须为本品牌原产地进口,出具针对新乡市人民检察院电梯设备项目的报关单,主板、变频器、曳引机编码器须出具原产地原厂证明。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凡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有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的除外。 三、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0月15日至2015年10月21日 17:30。 2、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要求:必须先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投标人信息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并绑定CA数字证书后,方可参加本项目网上报名。具体步骤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右侧重要通知栏目内“投标人入库须知”和“建设工程项目网上报名须知”。 3、潜在投标人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请与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373-3079562,联系人:陈先生、唐先生。 4、非投标人原因,导致网上报名未能成功的,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经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认定并同意,可以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四、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1月06日09:00;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3开标室(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上发布。 七、本招标工程招标人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电话: 新乡市财政局:0373-3688617新乡市审计局:0373-3696321新乡市检察院:0373-5123673新乡市监察局:0373-3076005新乡市住建委:0373-3051878
招 标 人:新乡市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张保国 联系电话:18803732777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成金 联系电话:13782576280
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0373-3051878 |
201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