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连山林场关于连山林场2015年省级森林碳汇林抚育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连山林场 的委托,对 连山林场2015年省级森林碳汇林抚育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201510-199017-0049
二、采购项目名称:连山林场2015年省级森林碳汇林抚育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630000
四、采购数量:1次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碳汇林抚育(5131亩),2015年12月10日前完成抚育任务; 2.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2.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注意: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1.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提供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15年06月份或之后的单位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3.1、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2015年06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1.4.2、提供2015年06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由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文件(可线上验证);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5.1、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 2、具有省级或以上林业部门颁发的丙级(含)以上营造林工程施工资质证书; 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 注意:详见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5年10月15日 至 2015年10月21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前台(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银泉路社科大楼五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5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清远市新城银泉路社科大楼五楼
十、开标时间:2015年11月5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清远市新城银泉路社科大楼五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 年 10 月 15 日 至 2015 年 10 月 21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东省国有林场服务总站 | 地址:广州市中山七路343号 |
联系人:王志广 | 联系电话:81835997 |
传真:81958875 | 邮编:510173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
联系人:黄梅秀 | 联系电话:020-87258495 |
传真:020-87284598 | 邮编:51000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贝红 | 联系电话:0763-3217888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