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检察院办案设备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检察院办案设备已由银川市西夏区政府招标采购办公室以银西采委2015-47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检察院,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检察院办案设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2.2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招标编号:银万博招西 (公)[2015]第47号
2.4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
3. 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3.2.6 具有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含三级)以上及国家涉密系统集成资质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外地企业需具备甲级资质);
3.2.7 “▲”产品为关键设备,须保证为同一品牌,并提供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及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
4. 投标报名
供应商请于2015年10月14日至2015年10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本企业CA认证锁登陆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www.ycsggzy.cn)报名。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银川神州好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951-7805195。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网络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示申请下载《招标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5.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交纳购买《招标文件》款,未交纳购买《招标文件》款的概不接受投标。
6. 投标答疑会:
7.1本次项目不召开投标答疑会(如有特殊情况需召开答疑会,则以公告方式告之);
7. 投标截止时间:
8.1.2015年11月5日13:30分(招标代理机构自2015年11月5日13时起开始接受《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及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2 投标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金凤区阅海中央商务区万寿路东侧,沈阳路与大连路中间C座7楼);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9.1开标时间:2015年11月5日13:30分;
9.2开标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9. 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咨询电话:0951-5556021
10. 质疑、投诉、受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质疑联系单位: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检察院,联系人:杨倩茹 联系电话:0951-5926566
投诉联系单位:银川市西夏区政府招标采购办公室,联系人:罗春丽,联系电话:0951-2077895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12. 联系方式
采购人: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银川万博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西夏区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玉皇阁北街4号
联系人:杨倩茹 联系人: 郭 虹 李 海
联系电话: 0951-5926566 联系电话:0951-6017541 6017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