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物-公开招标-GW2015-773-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内镜专用多功能悬挂系统-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 GW2015-773 |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201-209号 联系人:洪先生13459018231)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 前台电话:0592-2230888) |
采购项目名称: | 内镜专用多功能悬挂系统 |
来源: | 非市级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主要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性质): | 内镜专用多功能悬挂系统2套,采购预算36.8万元,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一、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注:财务状况报告指“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书、承诺书等)。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 三、其他要求 在开标后至评审前,代理机构将先行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参与投标的供应商进行查询,凡发现供应商有被处罚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处于处罚期内的情况,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评审委员会,该供应商的投标做无效处理。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11月03日17:30止的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逾期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报名)邮寄购买的以款到我司账户的时间为准。 |
采购文件售价: | 人民币200元/套,邮寄费到付。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15-11-04 09:00 |
答疑会、开标地点: |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开标大厅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项目经办人: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
其他: | 购买采购文件费用及缴交投标保证金和服务费请汇入此账号: 收款单位: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