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国市明官店乡和西城乡新刘庄村等二十九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1. 招标条件
安国市明官店乡和西城乡新刘庄村等二十九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已经由保定市国土资源局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安国市国土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安国市明官店乡和西城乡新刘庄村等二十九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2)项目概况:项目总面积3628.0383hm2,基本农田面积3515.5818 hm2,涉及明官店乡和西城乡新刘庄村等两个乡镇的二十九个村。本项目包括农田水利工程、农田道路工程及其他工程等。
(3)招标范围:各标段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4)建设工期:100日历天
(5)标段划分详见下表:
第一标段:涉及新刘庄村、郑庄村、焦街村;
第二标段:涉及杨横村、焦庄村;
第三标段:涉及北徐辛庄村;
第四标段:涉及王庄村、辛庄村、小南流村、大南流村、霍庄村;
第五标段:涉及西固村、东固村;
第六标段:涉及东王奇村、马固村;
第七标段:涉及西安国城村、东安国城村;
第八标段:涉及王奇庄村、西王奇村;
第九标段:涉及南堡村、北堡村、西街村;
第十标段:涉及北街村、南街村、庞各庄东街;
第十一标段:涉及堼头村、北流罗村、西叩村、南流罗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经验。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第一种报名条件: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近三年(2012年9月至今)至少有一项土地整治类项目施工业绩;
第二种报名条件:专门从事土地整治的企业,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土地整治、土地整理、土地平整等相应内容,且近三年(2012年9月至今)至少有一项土地整治类项目施工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4每一投标单位均可报名不同标段,但一家投标单位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3.5外埠投标单位须办理进冀备案手续。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10月14日至 2015年10月20日,每日上午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套(A4幅面,全本,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到 安国市行政服务中心(药都北大街94号)三楼购买招标文件。
第一种报名条件投标申请人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至少一项土地整治类项目施工业绩合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进冀备案手续。
第二种条件投标申请人需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至少一项土地整治类项目施工业绩合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进冀备案手续。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含图纸)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15年11月5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安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金融街67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国市国土资源局
地 址:安国市药都南大街231号
联系人:李主任
电 话:0312-3558809
招标代理: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西清公寓6楼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311-83051745、17734567961
传 真:0311-83051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