磨东安置小区一户一表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磨东安置小区一户一表配电工程已由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来发改投资【2004】119号 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来宾市土地储备中心,建设资金:财政资金,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磨东安置小区一户一表配电工程
招标编号:[2015]施GZ第22号
建设地点:磨东安置小区内
建设规模:磨东安置小区一户一表配电工程,投资579.28万元
要求工期: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11月 日,计划完工日期:2016年1月 日。
招标范围:建设磨东安置小区一户一表配电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内容。
标段划分:本工程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类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文件开始发售时间:2015年10月13日。
潜在投标人不需投标报名,自公告之日起自然人均可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 lbsggzyjyzx.com/lbjyzx)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 250 元(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天收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5日9时30分,地点为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专职投标员应本人提交投标文件,并刷专职投标员、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bsggzyjyzx.com/lbjyzx/)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来宾市土地储备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来宾市盘古大道121号 地 址:来宾市维林大道418号金融投资大厦3楼
邮 编:546100 邮 编:546100
联 系 人: 冯先生 联 系 人:马女士
电 话:0772-4231863 电 话:0772-4224299 传 真:0772-4224599
监督管理部门: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系电话:0772-4238701
201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