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取暖锅炉及燃气接入项目继续报名延期开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衡水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取暖锅炉及燃气接入项目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HSZFCG
采购人名称:衡水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采购人地址:衡水市京大路桥北段16号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衡水市人民西路1819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本项目A包采购1台额定热功率为1.4MW的卧式天燃气取暖锅炉(CWNS1.4-95/70-Y/Q),含安装;B包采购燃气工程施工,包工包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项目实施地点:衡水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供货期限:A包合同签订后25天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并取得验收许可。B包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工并通过验收。
变更原因:
1、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继续报名
2、应采购人要求,本项目A包投标人资格进行变更,详见供应商资格要求部分。
简要技术要求/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的工商经营单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货物及施工要求。报名时提供:
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人到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 5、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法人签字);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2014年以来不少于6个月内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成立不足半年的企业不做要求);7、企业简介;(以上证件投标时提供1-5项原件或经法律公证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其中第6-7项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投A包需提供:
1、锅炉生产厂家具备国家质监总局颁发核准的为 B级(含)以上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和相应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2、锅炉生产厂家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和计量证书加盖厂家公章。
投B包需提供:
1、管道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包含“燃气压力管道施工”的建筑、市政、机电安装等资质。
2、安全生产许可证。
3、提供甲方所在片区天然气特许经营单位配合接入承诺书(加盖燃气公司公章)
(以上资质文件报名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付款方式: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支付项目总金额的95%,剩余5%项目款作为质保金,12个月后无重大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报名时间:
报名及采购文件领取地点:河北省衡水市人民西路1819号—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三楼302房间)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报名,资料完整清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放招标文件电子版。
现场踏勘:本项目需进行现场勘查,现场勘查时间为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开标、评标地点:河北省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第二评标室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1、项目技术部分: 18932819516 及江波
18831858960 尹广悦
2、项目商务部分: 0318-2351896 冯晓东
3、传真:0318-2351896
4、邮箱:hbhszf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