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受 汕头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的委托,对 汕头市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851-1561ST00CL23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040000元
四、采购数量:/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内容 项目完工期 最高限价 汕头市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天完成调查评估报告,交付汕头市环境保护局验收。(超出该完工期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人民币1040000元 备注: 1) 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3) 监管部门:汕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六、供应商资格:
1.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4年财务状况报告,若是2015年成立的新公司,请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报告) 1.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该证明材料) 1.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5年5月-7月该相关证明材料) 1.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 具有有效的地质勘查(水文地质、环境地质调查)乙级或以上资质; 1.3 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 1.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1.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2.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1.2 税务登记证(地税或国税)复印件; 2.1.3 具有有效的地质勘查(水文地质、环境地质调查)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2.1.4 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原件核查); 2.1.5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2.1.5.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1.5.2.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 1) 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2) 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点击打开)”,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5年10月15日 至 2015年10月21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金砂东路111号粤海大厦29楼11-12-13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4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金砂东路111号粤海大厦29楼11-12-13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5年11月4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汕头市龙湖区金砂东路111号粤海大厦29楼11-12-13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 年 10 月 15 日 至 2015 年 10 月 21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汕头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金砂东路111号粤海大厦29楼11-12-13室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0754-8188 6928 |
传真:/ | 邮编:515041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许小姐 | 联系电话:0754-8188 6928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