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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县张汴乡曲村村道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14 11:5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陕县张汴乡曲村村道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陕县张汴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就“陕县张汴乡曲村村道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1、招标单位:陕县张汴乡人民政府。
1.2、招标编号:陕财采购【2015】第292号。
1.3、建设内容:曲村村道3300米、道牙2200米及荷兰砖1000平方米等工程。
1.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1.5、建设地点:陕县张汴乡曲村。
1.6、质量标准:合格。
1.7、工 期:60日历天。
1.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参加本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2.2、拟投入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3、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3.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0月14日-2015年10月20日(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陕县招投标中心(陕县文化广电和新闻出版局四楼)。
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为壹仟元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20000元)。
单位名称: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郑州心怡路支行
账 号:600875528
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20日17:00前。
3.2、报名时所需携带的资料: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请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考核证、资质证书、拟派项目经理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社保缴费证明(必须包含单位名称及个人的基本信息);
(3)投标单位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
(4)由一家金融机构网点出具的存款证明,存款额不少于70万(证明出具时间应在报名期间);
(5)由投标单位自行出具的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的证明;
(6)企业注册所在地工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行贿记录证明和无不正当竞争证明,若当地工商部门不出具此证明,企业出具自行承诺无行贿记录和无不正当竞争证明。
报名所需资料装订成册,原件查验,复印件三份加盖公章留存。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与地点:
4.1、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4.2、开标时间及地点:暂定2015年11月10日9时00分、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陕县招投标中心》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县张汴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李书记
电 话:1583986726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梁先生
电 话:15239899300
监督单位:陕县招投标中心
电 话:0398-3838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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