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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蔡县龙口镇腾龙社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14 10:4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新蔡县龙口镇腾龙社区农村环境
综合整治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CJS2015-051-1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新蔡县龙口镇腾龙社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由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文件豫财环[2014]9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蔡县龙口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公司为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工程概况与工程划分
2.1项目名称:新蔡县龙口镇腾龙社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2.2招标编号:XCJS2015-051-1
2.3建设地点:新蔡县龙口镇
2.4项目总投资:162.5万元
    2.5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工程量清单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
    2.8建设规模:建设工程包括厂区工程、污水处理系统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2条规定
3.2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级及叁级以上资质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合格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市政或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资格证,不在有效期内的需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中标、预中标已在网上公示的中标结果,需提供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经理变更备案表)项目。
3.3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经理)。
3.4 近三年(201220132014年)财务状况良好。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应在招标文件载明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日期以后,告知函原件应与投标文件正本内所附查询函一致)。
四、招标文件获取须知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获取时间:20151014日至 2015102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时至17:00 (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地点: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金额:招标文件1000元,图纸300元,售后不退。
4.2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拟派项目经理持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到场并需提供以下材料以证明其符合本招标公告规定的资质条件且有足够能力承担本项目的施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有效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合格的资质证书、有效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相关专业建造师 (项目经理 )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经理与本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类似项目业绩合同(近三年)及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注:1.如无授权委托人,则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不需提供。
    2.以上证件验原件留二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需按顺序装订成册,如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项目经理未到场的,将取消其投标申请的资格,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4.3授权委托人招标过程中不得更换,拟任项目经理在招标过程中不得更换
4.4投标人联系电话需为授权委托人本人电话;如无授权委托人,投标人联系电话需为法定代表人本人电话。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账户
形式和金额: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转入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收款人户名: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收款人账户:1715127329100002228
收款人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蔡驻新路支行
行号:1025 1191 2737
投标保证金:叁万元。
联系人:王华梅   联系电话:0396-3721020
注:投标企业需携带本公司打款凭证复印件(凭证需注明招标编号:XCJS2015-051-1)加盖投标公司印章,到收款方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蔡驻新路支行)查询确认到账并加盖其印章。加盖投标公司印章和收款方银行印章的凭证作为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收据,交易中心不再开收据。保证金退还时,投标企业携带上述凭证到工程中心(到二楼西头工程招投标中心)找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然后找中心杨主任签退,最后交到二楼财务室,由财务室以银行转账方式退还。保证金如有丢失,经财务室查询确认确实没有退还的,投标企业需携带打款凭证复印件报中心信息室,由信息室发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个月,然后到分中心和中心领导处签字后退还。
六、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做废标处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蔡县龙口镇人民政府
址:新蔡县境内
人:丁女士
话:1383961465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人:张女士
电话:18739605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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