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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县人民法院“法庭庭审直播设备(2014-2015年政法专款)” 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14 09:3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许县招政采公字〔2015〕61号
许昌县人民法院“法庭庭审直播设备(2014-2015年政法专款)”
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许县招政采公字〔2015〕61号。
2、项目名称:法庭庭审直播设备(2014-2015年政法专款)。
3、采购单位:许昌县人民法院。
4、采购需求:主要为许昌县人民法院法庭庭审直播设备采购,主要包括庭审直播一体机、高速球型摄像机及附属设备的采购及安装,具体见招标文件。
5、供货时间:中标后5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合格。
6、采购预算:250362.00元(财政拨款)。
二、供应商资质: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及经营安装能力。
2、非生产制造商需提供庭审直播一体机、高速球型摄像机生产制造商授权证明文件。
3、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自2012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为准)。
三、供应商报名须知:
1、时间:2015年10月14日至2015年10月20日,每日9:00—16:00。
2、地点:许昌县新元大道兴业大厦4楼4141室(0374—5113078)。
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投标报名表、授权委托书各2份(除签字外,手写无效)(下载地址:许昌县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网→下载专区)。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全权代表身份证、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等原件及A4复印件1套(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非生产制造商还需提供庭审直播一体机、高速球型摄像机生产制造商授权证明文件原件及A4复印件1套(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四、领取招标文件须知:
时间:2015年10月21日至2015年10月27日(非工作日除外),每日9:00—16:00。
地点:许昌县新元大道兴业大厦4楼4167室(0374—5115656)。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1日9:30。
地点:许昌县新元大道兴业大厦4楼4169室。
六、联系方式:许昌县人民法院,刘忠阳13598956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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