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工程 建设服务资格项目(二)部分第二次
各潜在投标人:
佛山市营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工程建设服务资格项目(二)部分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项目编号:GDYZ-15CG003
2. 项目名称: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工程建设服务资格项目(二)部分第二次
3. 项目类型:服务类
4. 项目情况一览表:
包组号 | 采购内容 | 中标人家数 | 服务期 |
包组一 | 工程地质勘探服务 | 3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
包组二 | 工程测量服务 | 3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
包组三 | 工程设计服务 | 建筑设计资质3家、水利设计资质3家,规划设计资质3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
包组四 | 环境评估服务 | 3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
包组五 | 水利水电工程服务 | 3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
包组六 | 交通设施工程服务 | 3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
备注: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5.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5.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企业诚信状况需全面有效,满足评审及履约要求。(包组一、包组三)
5.2.1 投标人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中最近年度的诚信考评结论须为C级或以上,或新登记备案的。
5.2.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 办理了企业和人员登记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诚信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3 包组一:具有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
包组二:须具有有效的工程测量专业资质丁级或以上资质。
包组三:①建筑设计:具有建筑设计类的工程设计专业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水利设计:具有水利工程设计专业资质丙级或以上资质;
③规划设计:具有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资质丙级或以上资质;
包组四:须具有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发的乙级或以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并且已经在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备案;
包组五: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交通工程专业)施工企业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类资质;
包组六: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5.4 本项目各包组/各细分类别(如有)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若投标人为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投标人已具有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7.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7.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0月14日-2015年10月20日,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7.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路中四号301
7.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7.3.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7.3.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7.4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300.00/包组元整,售后不退。
8. 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投标时间:2015年11月4日 9:30~10:00
8.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5年11月4日10:00
9. 投标及开标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
10.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及三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sggzy.ss.gov.cn/)。相关公告在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11.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10月14日至2015年10月20日。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人电话:0757-87233844
13.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佛山市营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路中四号301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0757-87777780
邮政编码:528100
电邮:ss.yzjl@163.com
传真:0757-87777791
佛山市营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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