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交警支队道路标线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方式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固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对固原市交警支队道路标线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固交易采[2015]122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YCHL-2015-(采)094)采用公开方式依法组织政府采购,现邀请具备供货和提供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及标段划分
1.1项目名称:固原市交警支队道路标线政府采购项目
1.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1.3采购内容:
标段划分 | 采购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参数 |
Ⅰ标段 | 道路标线采购 | 详见附件1 |
2.项目编号
2.1采购文件编号:固交易采[2015]122号
2.2委托代理编号:YCHL-2015-(采)094
3.供应商资格
3.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l)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告知函开具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日)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3.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具有经营销售道路标线许可的经营范围(其中:注册资金需达500万元(含500万)以上)或具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或市政工程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注:①开标时提供上述所有资格原件审核;
②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要求及附件参数,严格按照资格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供应商参与投标因资格条件不符造成损失的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4.公告及报名
4.1 公告时间:2015年10月13日至10月17日
4.2 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5年10月14日至10月20日在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ysggzyjy.cn)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4.3 报名方式:原则上登陆“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gysggzyjy.cn)”,在首页“固原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进入报名系统报名。须经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进行现场报名。
注:①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受。
②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银川神州好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951-7805195、7805196。
5、招标文件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5年10月14日至10月20日,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报名单位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5.2 获取方式:自行在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gysggzyjy.cn)站下载。
5.3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出不退。
5.4 标书费缴纳:原则上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以转账方式提缴招标代理公司,同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和标段。供应商无法转账的,应在开标1小时前现场补交,未补交或未缴纳者,视为无效投标。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9日09时00分,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6.2 开标时间:2015年11月9日09时00分.
6.3开标地点: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固原市建业街扶贫发展试验区管委会)。
7、投标保证金
7.1 递送投标文件前,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
7.2缴纳方式及时间:各投标人利用CA锁登录“固原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入报名系统,在菜单“投标人”处点击“保证金缴纳”找到相应的投标项目标段,点击“交纳”,在“标段交纳信息”中点击“获取”,获取交纳账号,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缴款时间、数额通过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按时缴纳,并保存好缴纳凭证开标时审验资质备查。
7.3 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7.4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开标前2个工作日。
7.5 供应商在缴纳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必须于开标前1个工作日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nxggzyjy.org)及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gysggzyjy.cn)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9.1采购人
采 购 人:固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固原市
联 系 人:杨晓刚
联系电话:18995428099
9.2采购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中心B座11层
联 系 人:岳文敏 路嫣
联系电话: 0951-5676765 15008605106 17711800705
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3日
附件1:固原市交警支队道路标线政府采购项目参数
2015年固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道路交通标线技术参数要求
一、热熔表线参数
1、技术参数
颜色:白、黄 ;密度:2.1g/cm3; 软化点:105℃; 施工温度:190℃±10℃; 不粘胎干燥时间:≤3min;抗压强度:24mpa; 流动度(s):35;包装:25kg覆膜塑料编织袋。
1.2基本要求
涂料中含有21-25%的玻璃珠,当标线表面磨损后,能提供长效的反光效果,耐粘污性能好。
1.2.1标线设计应符合GB 5768-2009的规定。
使用的标线涂料应具有与路面粘结力强、干燥迅速以及良好的耐磨性、耐候性,抗滑性等特性,并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标线应具有良好的视认性,宽度一致、间隔相等、边缘整齐、线型规则、线条流畅。
标线涂层应厚度均匀,无起泡、开裂、发粘、脱落等现象。
1.2.2标线形状位置允许误差
新建道路标线的位置与设计位置误差不大于50mm。现有道路上新标线与旧标线应基本重合。
所有纵向标线的长度、宽度和纵向间距误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mm
项目 | 尺寸 | 允许误差 |
长度 | 6000 | 0-30 |
4000 | 0-20 | |
3000 | 0-15 | |
2000 | 0-10 | |
宽度 | 400 | 0-15 |
150 | 0-8 | |
100 | 0-5 | |
纵向间距 | 9000 | ±45 |
6000 | ±30 | |
4000 | ±20 | |
3000 | ±15 |
1.2.3特殊标线的宽度误差不大于5%。
1.2.4人字形标线、文字、符号应符合设计要求。
1.2.5标线的端线与边线应垂直,其误差不大于±5°;其他特殊标线。其角度与设计值的误差不大于±3°。
1.3标线涂层厚度 热熔型涂料标线:1.6~2.0mm。
1.4标线色度性能
1.4.1标线颜色为白色或黄色,其色品坐标和光亮度因数应在表2规定的范围内。
表2
1.4.2标线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内,不应出现明显的变色。
颜色 | 色品坐标 光源:标准光源D65(几何45度/0度) | ||||||
1 | 2 | 3 | 4 | 光亮度因素 | |||
表面色 | 白 | x y | 0.350 0.360 | 0.300 0.310 | 0.290 0.320 | 0.340 0.370 | ≥75% |
黄 | x y | 0.531 0.468 | 0.464 0.534 | 0.427 0.483 | 0.477 0.433 | ≥45% | |
逆反射材料色 | 白 | x y | 0.350 0.360 | 0.300 0.310 | 0.290 0.320 | 0.340 0.370 | ≥35% |
黄 | x y | 0.531 0.468 | 0.464 0.534 | 0.427 0.483 | 0.477 0.433 | ≥27% |
1.5反光标线
1.5.1撒布在标线上的玻璃微珠其质量和级配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
1.5.2反光标线面撒玻璃珠应分布均匀,含量为0.3~0.34kg/m2。玻璃珠必须均匀的镶嵌在热熔涂料上面。
1.5.3白色反光标线的逆反射系数应不小于150mcd²1x-1²m-2;黄色标线的逆反射系数应不小于100 mcd²1x-1²m-2。
1.6标线使用寿命
1.6.1热熔型涂料标线。城市道路36个月以上
2、检测方法
2.1标线外观 目测标线外观。应符合5.1.3,5.1.4的规定。
2.2标线尺寸、形状与位置 在连续100m路段上选取5个测量段,用钢卷尺测量标线所在位置、标线宽度及虚线标线实线段长度、纵向间距,其误差均应符合5.2.1-5.2.4规定。用量角器测量标线的角度,其误差应符合5.2.5的规定。
2.3标线涂层厚度 6.3.1热熔型涂料标线 先将已知厚度且光平的金属片放置在路面上将要划标线的位置处,待划线机通过后,把已覆盖有标线涂料的金属片取出,过5min后,用千分尺或游标卡尺测量总厚度,再减去金属片的厚度即为漆膜厚度。
2.4标线色度性能 任选100m作为测量段,均布5个测量点。用D65光源45度/0度三刺激值色差计测取每个点的色品坐标值和光亮度因数值,求5个点的算术平均值。应符合表2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可用标定有色品坐标值的标准色卡(板)与其标线对比。
2.5面撒玻璃微珠分布 用5倍放大镜观察反光标线面撒玻璃珠是否分布均匀,有无结团、成块现象。
2.6逆反射系数 在公路上任选100m测量段,均布5个测量点,将观察角为1°,入射角为86.5°的标线逆反射系数测量仪按行车方向平放在标线上,测取每个点上的逆反射系数,求5个点算术平均值。应符合5.5.3的规定。
3、路面标线施工要求:
3.1设置标线的路面表面应清洁干燥,无松散颗粒、灰尘、沥青、油污或其他有害物质。
3.2在水泥路面或旧的沥青路面施加标线需要预涂底油时,先喷涂热熔底油下涂剂,按试验决定的间隔时间喷涂热熔涂料,以提高其粘结力。
3.3为了确保标线涂料和路面材料完全相适应,底油的类型和用量应经监理工程师批准。
3.4标线的颜色为白色和黄色,符合《路面标线涂料》(JT/T280—1995)的要求,并按监理工程师同意的方法施工。喷涂机具宜使用自行式机械。
3.5标线宽度、虚线长及间隔、点线长及间隔、双标线的间隔,应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009)规定办理。
3.6特殊标线的图案、标记如箭头及字母等的尺寸应按图纸要求和《道路交通标志标线》(GB 5768—2009)规定办理。
3.7所有标线应具有顺直、平顺、光洁、均匀及精美外观;应由承包人予以更正并经监理工程师同意,费用由承包人自负。
3.8有缺陷的、施工不当、尺寸不正确或位置错误的标线均应清除,路面应修补,材料应更换,并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其费用由承包人自理。
3.9涂料在容器内加热时,温度应控制在涂料生产商的使用说明规定值内,不得超过最高限制温度。烃树脂类材料,保持在熔融状态的时间不大于6H;树胶树脂类材料,保持在熔融状态的时间不大于4H。
3.10涂料喷涂于路面时的温度,应符合涂料生产商提供的使用说明的要求,否则会影响喷涂使用寿命。
3.11喷涂施工应在白天进行,雨天、尘埃大、风大、温度低于10℃时应暂时停止施工。
3.12玻璃珠的撒布应经试验并获监理工程师的批准方可实施。撒布玻璃珠应在涂料喷涂后立即进行,以0.3KG/ˋM⌒2ˋ的用量加压撒布在所有标线上。
3.13喷涂标线时,应有交通安全措施,设置适当警告标志,阻止车辆及行人在作业区内通行,防止将涂料带出或形成车辙,直至标线充分干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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