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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2015年供热计量改革项目入围单位招标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13 16:4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平顶山市2015年供热计量改革项目入围单位招标

招标公告

   平顶山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委托,对平顶山市2015年供热计量改革项目入围单位招标进行公开招标,资金已落实,欢迎有意向且具备资质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2015供热计量改革项目入围单位招标

    1.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编号:PZC2015-7670Ag-54003

1.3、招标范围:2015年省住建厅下达的平顶山市符合供热计量改革条件的热采暖用户改造任务(共计157.99万平方米)

1.4、改造内容:[1]室内供热系统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2]热源和供热管网热平衡改造

1.5、建设地点:平顶山市区

1.6、计划工期:约2个月

1.7、奖励资金概算:约2843.82万元人民币

1.8、资金来源:中央奖励资金、省级补助资金。根据国家公益事业建设投资规定,需对施工企业进行招标。但此工程需由施工单位自行开拓业务,并且前期施工费用全部由施工单位自行筹措,待完工后,经省、市级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市财政部门才拨付国家补助资金。

1.9、采购要求:本项目工期紧张,任务繁重,故本次招标择优选择六家投标单位入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报名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级资质,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报名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4、需提供2012-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根据豫建建[2009]31号和平建[2009]149号文件规定,外地企业须持有河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进豫或进平备案介绍信;

2.7、根据平预防办[2010]1号文通知,报名人须提供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2.8、开具承诺书,承诺内容:我方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承诺书须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报名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并携带公告中第二项“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的全部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到现场进行报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未到场、报名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接受报名。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1014日至2015102017:30(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平顶山市新华区启蒙路24号院4楼报名

   4.2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同报名时间,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电子文档)

   4.3招标文件领取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启蒙路24号院4楼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应于2015年11129:00时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顶山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地    址:平顶山新城区建设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平顶山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5-7670827  18768968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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