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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县旅游局桂林漓东百里生态示范带灵川旅游通道桂磨路大圩路口-碧岩阁绿道设计大圩路口至钓鱼山段道路工程施工(GXDHGL-2015-17)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13 16:5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灵川县旅游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桂林漓东百里生态示范带灵川旅游通道桂磨路大圩路口-碧岩阁绿道设计大圩路口至钓鱼山段道路工程施工(GXDHGL-2015-17)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桂林漓东百里生态示范带灵川旅游通道桂磨路大圩路口-碧岩阁绿道设计大圩路口至钓鱼山段道路工程施工(GXDHGL-2015-17)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XDHGL-2015-1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3-285833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川县旅游局

地址:灵川县

联系方式:苏先生 1807831583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 0773-2858333

代理机构地址: 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11号樱特莱庄园111栋蓝天园36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桂林漓东百里生态示范带灵川旅游通道桂磨路大圩路口-碧岩阁绿道设计大圩路口至钓鱼山段道路工程施工,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川县旅游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桂林漓东百里生态示范带灵川旅游通道桂磨路大圩路口-碧岩阁绿道设计大圩路口至钓鱼山段道路工程施工

工程概况:本项目起于桂磨路大圩路口,测设起点桩号为K13+500,沿现有二级公路走向,经黄沙河桥,与大圩镇水泥混凝土公路相接,测设终点桩号K17+080,实际建设长度为:3.58km,全线按照行车速度50KM/小时设计。

招标范围:经评审备案的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按设计图纸及清单施工;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要求工期: 60日历天;

工程完工要求:在施工过程中,不因招标人原因造成的周边村民阻工,由中标单位自行协商处理,保证施工顺利进行,按时完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具备主项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施工机械设备、人员、技术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经理为公路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建造师以上(含贰级)资质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事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0    13  日至 2015年 10     19  日,每天上午 9: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11号樱特莱庄园111栋蓝天园36号)由授权委托人和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企业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点要求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资质证正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国税或地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企业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身份证,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身份证、毕业证,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上岗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及身份证,上述人员的养老保险手册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15年1月~2015年9月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须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出具),企业2012年-2014年经中介审计机构出具报告的会计报表,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回执》(所提供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回执》出具时间应处于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以及2012年1月1日以来一次性完成过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沥青路面公路工程证明材料(至少一份,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证明等),桂林市外施工企业另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近三年无安全生产事故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并提交上述资料复印件(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本工程规定具有注册建造师资质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不能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图纸及技术资料费另计,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11  月 3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11号樱特莱庄园111栋蓝天园36号)一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网上查询: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 www.gxzfcg.gov.cn) 》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灵川县旅游局

联系人:苏先生

电话:18078315833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工  

电话/传真:0773-2858333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11号樱特莱庄园111栋蓝天园36号

                   招标人: 灵川县旅游局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   10 月  13  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主项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施工机械设备、人员、技术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经理为公路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建造师以上(含贰级)资质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21.7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0月13日 09:30 至 2015年10月1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11号樱特莱庄园111栋蓝天园36号)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03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1月03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11号樱特莱庄园111栋蓝天园36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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