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县祥城文化中心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嘉祥县祥城文化中心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公告
受嘉祥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所托,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其嘉祥县祥城文化中心电梯设备供货及安装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人:嘉祥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嘉祥县祥城文化中心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2、项目编号:SDYGZD-2015-011/CG
3、项目内容:本项目不分包,内容为:无机房电梯5部(包含1部无障碍客梯及1台兼无障碍客货两用梯),自动扶梯4部。详细技术参数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生产供货能力并能独立完成安装、调试、维保服务等工作的电梯制造商或电梯代理商;
3、本项目电梯制造商具有国家质检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A级、载货电梯及自动扶梯B级)资质证书且具有国家质检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A级、载货电梯及自动扶梯B级)资质证书;
代理商应具备电梯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A级、载货电梯及自动扶梯B级)资质证书且具有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A级、载货电梯及自动扶梯B级)及所投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制造商的授权委托无效;制造商如委托代理商投标的,制造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4、在济宁市本地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具有国家质检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A级、载货电梯及自动扶梯B级),外地(非济宁本地注册)售后服务机构需同时提供在济宁市质量监督特检机构有效的备案表.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6、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6.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报名的时间、地点、招标文件:
1、 时间:2015年 10月13日至2015年10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嘉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台服务大厅
3、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4、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有效期内的证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代理商提供)、在济宁地区设有授权的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材料(济宁地区外投标人提供)、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嘉祥县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报名表(嘉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以上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以上资料仅供报名使用,不作为开标时资格审查的依据。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时间、地址:
1、递交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开标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3、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 联系人:
采购人:嘉祥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联系人:高主任
代理公司: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伟 程龙 联系电话:0537-2281662 15864540819
二零一五年十月 十三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