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国家税务局职工体检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广州市荔湾区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州市荔湾区国家税务局职工体检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5C183FG183F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国家税务局职工体检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120万元/年;服务期两年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广州市荔湾区国家税务局职工体检服务采购;约436人体检,项目实施时间: 2015、2016年每年 11 月1-30号之间(由采购人指定,非节假日)。集中体检天数为 4天,零星补检天数为 2天,且每天体检须在当天上午12点前完成。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 投标人必须是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综合性医院,持有卫生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提供复印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0月13日起至2015年10月20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3日 09:30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303室
九、开标时间:2015年11月3日 09:30
十、开标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303室
十一、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4.71万元。
十二、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有效缓解企业资金短缺压力,根据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相关政策的精神,本项目欢迎投标(报价)供应商使用融资担保手段,融资担保的具体事宜可直接与本机构约定的专业担保机构联系洽谈,或直接与有关金融机构联系洽谈。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龙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凌先生
电话:020-6279 1635 电话:02081078816
传真:020-8317 7411 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10 联系地址:广州市西华路284号
邮编:5100360 邮编:
QQ:2946594233(可留言,请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和联系方式等。关于投标文件封装、保证金交纳事项,请详细阅读《第三部分投标/报价供应商须知》)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 10月 13 日
采购文件公示及投标文件格式.rar 备注:采购文件公示及本公告期限:2015年10月13日起至201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