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电视录像编辑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点击打开链接各(潜在)供应商: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对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电视录像编辑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FEGD-CT15447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电视录像编辑机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298,000.00 (大写:人民币贰拾玖万捌仟元整)
四、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10月14日起至2015年10 月20 日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部窗口)报名,报名后凭交易中心出具的报名回执(盖业务章)到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需携带政府采购供应商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经销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授权资料复印件及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红色公章),原件现场查验。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中山市石岐区民科西路3号209卡(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招标资料售价¥300.00 元(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如不是制造商,须取得货物制造商颁授的有效代理证书或为本次投标提供货物的有效授权证书;
3.提供报价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报价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 必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报名且在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5 年 11月04 日09 时30 分(注:2015 年 11月04 日09 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八、开标评标时间:2015 年 11月04 日09 时30 分
九、投标保证金为¥2,900.00元,保证金须在2015年10月30日17:00前从投标人账号汇出并到达以下其中一个账号,否则为无效保证金。
户名: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石岐支行
账号: 443105010408888870000020651
户名: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中山分行营业部
账号: 652265996994
户名: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山分行营业部
账号: 9558852011000016497
十、开标评标地点: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韦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 林先生
电话:0760-88713233-813 电话: 0760-2388329
传真: 0760-88788599 传真:
联系地址:中山市石岐区民科西路3号209卡 联系地址:
邮编: 528400 邮编: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