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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关于“佳木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13 14:4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佳木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5-GFHF-40105

1、本招标项目《佳木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佳木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所需设备及安装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项目名称:佳木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

2.2 招标内容:分析检测设备一批

2.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2.4 交货地点:佳木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符合《招标投标法》第26条的规定: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7、报名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101320151017(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130分,下午14时至16(北京时间,下同),在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在嵩山路196606室)报名。

7.2报名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投标人为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由社保机构出具,体现被授权人名字)、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相关业绩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所投货物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中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等,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7.3开标时间:2015115900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人:佳木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嵩山路19

人:女士

    话:0451-51933882

 

日期:201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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