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物-公开招标-GW2015-SM028-2016-2018年度内违建项目拆除服务-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 GW2015-SM028 |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四里69号之1号 联系人:陈工,0592-5035859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总台电话:0592-2230888) |
采购项目名称: | 2016-2018年度内违建项目拆除服务 |
来源: | 区级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主要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项目基本概况,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 2016-2018年度内违建项目拆除服务, 1项。 采购预算:人民币500万元/年,三年总额为1500万元。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注:财务状况报告指“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书、承诺书等);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一)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爆破与拆除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含暂定资质)资质,并提供资质证书的有效复印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规定的特定条件或提供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以上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原件备查。 4、在开标后至评审前,代理机构将先行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10月28日15:30止(节假日除外) 逾期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报名。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咨询台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或邮寄购买(如需邮寄,邮资到付)。 邮寄购买的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汇入此账号: 收款单位: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厦门非矿支行 账 号:40343001040010641 报名联系人:傅小姐,电话:0592-2230888,传真:0592-2225703 |
招标文件售价: | 人民币300元/套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15-11-3 15:00 |
答疑会、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开标厅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王先生、黄先生:0592-2225709、2279307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
其他: | 其他相关费用的缴交账户: 保证金的缴交账户详见招标文件中指定的保证金缴交账户。 服务费的缴交账户详见招标文件或服务费缴交通知单中指定的服务费缴交账户。 缴错账户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报名及缴交其他费用时,须提供供应商的纳税人识别号。 |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