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开封市顺河区东昌路修补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2015年开封市顺河区东昌路修补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5年开封市顺河区东昌路修补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5年开封市顺河区东昌路修补工程
2.2项目编号:HNFY-2015-120
2.3建设地点:开封市顺河区东昌路
2.4投资总额:约87.76万元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招标范围:
监理标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
2.8标段划分:
第二标段:2015年开封市顺河区东昌路修补工程监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企业法人资格。
3.2监理标段:①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②投标人项目总监必须具备市政公用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报名和开标必须在有效期内;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报名须知
4.1 报名时间:2015年 10 月13 日至2015年10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地点: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大厅 5015室14号窗口(开封市三大街市民之家五楼)报名。
4.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两份复印件(加盖红章):
监理标段: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拟派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⑤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3 开标现场要求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逾期到达或未到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4 每个投标人只能投一个标段。
4.5 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从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10%的资信保证金,详情见招标文件。
4.6 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2%的投标保证金,详情见招标文件。
4.7 投标单位在现场报名结束后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网上报名,如不进行网上报名,后果自负。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售价:监理标段6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71-2323260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女士
电 话:0371-2362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