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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明监狱狱务公开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13 12:1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高明监狱 的委托,对 广东省高明监狱狱务公开系统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2015-201020-0038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高明监狱狱务公开系统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5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建设一套整合狱务公开查询、生产车间信息发布等功能应用系统,本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1,500,000.00)(含项目监理费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凡投标总价超过投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见《采购项目内容》。

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体系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非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必须同时提供广东省公安厅出具的在粤资格备案证明);

 4、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潜在投标人凭以下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购买采购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

(2)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

(3)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

(4)投标人必须具有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广东省安全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资格证书(非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必须同时提供已获得广东省公安厅备案资格的证明文件);

(5)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在有效期内的,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保密责任书(格式详见第五部分,报名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并将原件按招标文件要求附于投标文件正本中)。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5年10月13日 至 2015年10月19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南路23号华泰宾馆之13号楼四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112150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南路23号华泰宾馆之13号楼四楼

十、开标时间:20151121500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南路23号华泰宾馆之13号楼四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 年 10 月 13 日 至 2015 年 10 月 19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高明监狱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广东省高明监狱
联系人:徐信明联系电话:0757-88869822
传真:0757-88861848邮编:528533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汕头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302房南侧
联系人:蔡小姐联系电话:020-87762909
传真:020-87762032邮编:51006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王佳丽联系电话:020-87762909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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