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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玉山镇建设管理所2015年下半年路灯维修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13 13:2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昆山市金侨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昆山市玉山镇建设管理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5年下半年路灯维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5年下半年路灯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KSJQ2015-G-0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蓉

项目联系电话:0512-57725068-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昆山市玉山镇建设管理所

地址:昆山市玉山镇

联系方式:金工 0512-5778135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昆山市金侨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蓉 0512-57725068-9

代理机构地址: 昆山市庆丰西路669号中天大厦8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暂估维修清单:

未明确注明主材甲供的则为乙方供材料,具体维修量按实结算,清单中维修材料由乙方提供,详见以下附件:

高新区(紫竹路、水秀中路与晨丰路等)路灯改造

紫竹路(中环—城北大道)

  1. 更换250W路灯灯具(含镇流器、触发器、钠灯光源、灯罩) 60套

水秀中路(中环—城北大道)

2.  更换投光灯灯具 99套

晨丰路、元丰路

  1. 修复路灯(含灯杆矫正、基础加固、道板开挖恢复等)350套

 

高新区路灯所2015年下半年路灯维修材料

  1. 触发器SN48  480套
  2. 钢管DN65 60米
  3. 钢管DN50 600米
  4. 波纹管PE50 3000米
  5. 更换路灯灯具(不含光源) 500套
  6. 电缆YJV-4*16+1*10 6000米
  7. 电缆YJV-4*10+1*6  3000米

电缆YJV-4*25+1*16 1000米

2、维修改造标准:

根据路灯设计标准及配置,使之经常保持完好状态,确保照明设施正常使用,具体规定如下:

1、路灯照明设施的维修范围为原设计施工的所有范围,维修单位必须派专业维修人员在上述地段每天巡视检查,编制巡视记录台帐并定期上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或汇报;

2、维修改造好的路灯,在质保期内确保全部亮灯;

3、灯杆、灯架无倾斜,无损坏,门板等无缺失,法兰无松动;

4、变压器高压舱室和油位正常,对存在漏油的及时维修,对油位低的进行加油处理;(如变压器因维修不到位造成事故的,乙方将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5、保证路灯编号清晰可识别。

3、维修人员设备等要求:

1、投标企业负责该项目工作的项目经理及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东监管局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并在当地供电主管部门备过案;项目经理要求三级(含三级)以上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资格。从事本工程维修工作的人员须持高空作业证。

2、投标企业必须具有对控制系统、专用变压器和供电部门计量柜维护经验。

3、投标企业必须具有升降车(升降高度12米以上)及相应的维修、维修设备如工程车、发电机、电焊机、灯具的备品备件、电缆等材料。

5、综合说明及其它要求:

1、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能够至少达到以上要求,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维修方案。

2、投标人必须承诺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全部要求,如果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

3、投标人报价应包含路灯照明设施损坏及失窃修复的材料、人工等费用,其中失窃部分由财政分局根据年度考核结果酌情考虑返还部分;包含所有除三遥控制系统以外的各控制箱、各分支箱、箱变及连接线路的维修费用。

4、乙方应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隐患。由于乙方管理或安全措施不力造成周边环境破坏或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安全及管理例会由昆山市玉山镇建设管理所召开。

6、验收标准:根据招标文件中的维修要求及考核标准(详见附件)由采购方验收通过。

7、合同价款的支付及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后付至工程款的70%,审计完成后付至工程款的90%,余款质保期内付清。

8、中标单位在签定合同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A、中标单位为企业员工购买意外伤害险的证明材料。

B、施工安全协议。

C、中标单位提供场地、车辆、工程设备等相关证明材料。

9、凡涉及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招标机构书面通知为准。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本项目报名采用资格后审,投标单位网上报名后须将以下文件或证明文件单独装订成册,投标时间截止前在开标室提交给招标代理公司,原件(或公证件原件)必须带到开标现场由评委进行资格审核,以原件(或公证件原件)为准。资格审核不通过的投标单位不进入下一步技术评标部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6、投标人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或以上资质。7、投标企业需在昆山市驻有投标单位固定的维修服务点(100㎡以上办公场所),能够满足办公、仓储等要求,并有5人以上工作人员(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原件、租赁合同原件及本单位常驻人员社医保原件)。8、投标企业具有路灯维修专用液压高空作业登高车至少一辆(自有,提供提供车辆产权证及行驶证原件)。注: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单位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投标人资质要求:本项目报名采用资格后审,投标单位网上报名后须将以下文件或证明文件单独装订成册,投标时间截止前在开标室提交给招标代理公司,原件(或公证件原件)必须带到开标现场由评委进行资格审核,以原件(或公证件原件)为准。资格审核不通过的投标单位不进入下一步技术评标部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6、投标人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或以上资质。7、投标企业需在昆山市驻有投标单位固定的维修服务点(100㎡以上办公场所),能够满足办公、仓储等要求,并有5人以上工作人员(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原件、租赁合同原件及本单位常驻人员社医保原件)。8、投标企业具有路灯维修专用液压高空作业登高车至少一辆(自有,提供提供车辆产权证及行驶证原件)。注: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单位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详见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4.13642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0月13日 11:20 至 2015年10月23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昆山市开发区庆丰西路669号中天大厦8F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04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1月05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昆山市黄河南路218号(昆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一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人资质要求:本项目报名采用资格后审,投标单位网上报名后须将以下文件或证明文件单独装订成册,投标时间截止前在开标室提交给招标代理公司,原件(或公证件原件)必须带到开标现场由评委进行资格审核,以原件(或公证件原件)为准。资格审核不通过的投标单位不进入下一步技术评标部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7、投标企业需在昆山市驻有投标单位固定的维修服务点(100㎡以上办公场所),能够满足办公、仓储等要求,并有5人以上工作人员(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原件、租赁合同原件及本单位常驻人员社医保原件)。

8、投标企业具有路灯维修专用液压高空作业登高车至少一辆(自有,提供提供车辆产权证及行驶证原件)。

注: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单位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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