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卫生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13 10:1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昌宁县卫生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受昌宁县卫生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18号、19号、20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对昌宁县卫生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招标代理,该项目的招标已获得主管部门的批准。现诚邀国内合格企业参加投标。
一、采购内容及其它:
1.招标编号:THCNCG2015-15
2.招标项目名称:昌宁县卫生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一标包/二标包)
3.采购预算:238000.00元(一标包)
500000.00元(二标包)
4.交货(安装)期:一标包: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二标包: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
5.本次采购涉及:本次采购内容涉及到的相关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检测验收、技术培训、交货及售后服务等;采购设备名称及数量详见附表,共划分为2个标包,必须整体报价不得拆分,具体内容详招标文件。
6.采购清单如下(详细规格要求详采购清单附表及招标文件):
标包 | 数量(台) | 设备名称 | 产品要求 | 交货及安装地点 | 备注 |
一标包 | 1 | 彩色B超诊断仪 | 原装国产产品 | 昌宁县漭水镇卫生院 | 须提供制造商授权书 |
二标包 | 1 | 彩色B超诊断仪 | 原装进口产品 | 昌宁县更戛乡卫生院 |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法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采购项目要求条件:
(1)投标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年检合法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且经营范围须满足本次招标货物的生产和销售证明。
(2)投标供应商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进行投标的,须提供整机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针对本项目授权书是指: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报名截止之日止制造商所开具的产品授权书)
(3)投标货物实行生产、经营、进口许可证制度,应有相应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企业进行投标,则投标人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投标。
(4)同一品牌设备只接受一个投标人参与竞标。
(5)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供应商报名时提供:
1.单位介绍信;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年检合法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3.须提供整机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原件)
4.须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产品注册登记表;
5.所有证件及证明材料请提供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资料不接受扫描件、传真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后提交;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
注:1、参加报名的投标供应商须是被授权人本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
2、每个企业只接受一份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同一生产厂商只能出具一份产品授权委托书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按报名先后顺序接受先到的报名,产品授权争议的,供应商自行解决,与其它人无关。(接受先到的报名是指:代理公司对先收到的报名书进行审查,在投标供应商报名书未审查通过且未填写报名登记表之前,代理公司有权对下一家投标供应商报名书进行审查,代理公司只接受报名书先通过审查的投标供应商报名。)
3、若投标供应商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提供的资料不全,招标代理公司有权拒绝投标供应商报名,带来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承担,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投标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3日上午08时30分至2015年10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双休日除外),逾期恕不受理。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完全满足本采购招标公告的资格要求后方能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六、投标供应商开标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一标包投标保证金伍仟元(5000.00)、二标包捌仟元(8000.00)(由投标商存入指定账户,拒收现金,保证金凭证上需写明“昌宁县卫生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一标包/二标包)投标保证金”),指定交款内容、账户名称、开户银行、账户列表如下:
收费内容 | 投标保证金 |
账户名称 | 张继鹏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宁县支行 |
银行账号 | 6227003960120054981 |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报名后即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600.00元/份,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详招标文件。
十、其它事宜
1、报名地点: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昌宁分公司(保山市昌宁县兴宁街84号)
2、联系人:张滔 电话:0875-7124567 18725252130
采购单位:昌宁县卫生局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15925592391
招标代理机构: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十一、监督电话
昌宁县财政局 0875-7130708
发布日期:201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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