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县臧屯乡、里坦镇土地整治项目(占补平衡)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河北金盛嘉世招标有限公司受大城县土地开发整理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大城县臧屯乡、里坦镇土地整治项目(占补平衡)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大城县臧屯乡、里坦镇土地整治项目(占补平衡)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JSJSA-2015-472-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然然
项目联系电话:0311-6802635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城县土地开发整理服务中心
地址:大城县南环东路26号
联系方式:孙主任 0316-55613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金盛嘉世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然然0311-68026356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石获北路36号中远商务3号楼204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采购内容: A包:大城县臧屯乡郭庄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 采购金额:约293.7537万元; B包:大城县里坦镇李大木桥村、路大木桥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 采购金额:约385.5255万元; |
项目实施地点:大城县 |
工期: A包:不超过 45 日历天 B包:不超过 45 日历天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A包、B包须同时具备“①②③”资质要求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①具有国家电力监察委员会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乙级及以上钻井资质;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进行投标。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4、每个投标人只允许参加本项目中的某一标段的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79.279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0月13日 09:00 至 2015年10月1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石家庄市石获北路36号中远商务3号楼204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直接发售,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04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1月04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大城县永定大街46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报名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①②③④:
- 联合体各方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 廊坊市信用管理协会出具的廊坊市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信用报告(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 联合体协议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联合体牵头人出具)及受托人身份证。
如投标人不是联合体投标: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廊坊市信用管理协会出具的廊坊市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信用报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外,其他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或证件不全者,恕不接待。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