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县城污水处理改扩建工程(提标改造设备部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嵩公交易[G2015]062WS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嵩县县城污水处理改扩建工程(提标改造设备部分)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嵩县洁绿污水处理厂 ,建设资金来源: 专项资金+企业自筹 。现对该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嵩县县城污水处理改扩建工程(提标改造设备部分)
2.2 建设地点:嵩县县城北部
2.3 总投资: 约520万
2.4 招标范围:工艺设备,自控设备,电气设备的采购及安装
2.5 标段划分:四个标段
第一标段:污水处理设备。
第二标段:转筒式精密滤池成套设备。
第三标段:潜水排污泵。
第四标段:高低压配电自动化仪表系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报名时需携带本公告日期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一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和合法经营范围内的相应设备制造商或授权经销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所投产品制造商须具备5年以上(含5年)设备制造经验,对所投设备的设计、制造能力及质量保证能力;
(3)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5)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
(6)2012年1月1日以来有类似污水处理业绩2个(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7)授权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第二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和合法经营范围内的相应设备制造商或授权经销商,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所投产品制造商应有2年以上(含2年)该类设备的制造或研制资历(可提供该类设备相关专利证书作为证明文件),且在近两年内没有不良供货记录;
(3)2012年1月1日以来有类似污水处理业绩2个(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4)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
(5)授权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第三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和合法经营范围内的相应设备制造商或授权经销商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所投产品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报告;
(3)2012年1月1日以来有类似污水处理业绩2个(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4)授权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第四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和合法经营范围内的相应设备制造商或授权经销商,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所投产品具有对应的国家3C认证证书;
(3)2012年1月1日以来有类似污水处理业绩2个(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4)授权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13日至2015年10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报名。
4.2 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投标人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报名,报名时请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原件或公证件,留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留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以上证件审查原件或公证件,留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套)。
注:按以上要求报名并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报名通过的单位可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和地点同报名时间和地点。
5.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图纸押金5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中标者图纸费用不退,未中标者图纸返还后费用退还。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11月5日下午15时00分 ,地点为 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嵩县洁绿污水处理厂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9-65205899
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曹女士
联系电话:0379-63628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