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黄陵镇2015年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封丘县黄陵镇2015年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封丘县黄陵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封丘县黄陵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施工投标。
招标编号:封财招标采购【2015】112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封丘县黄陵镇;
2.2建设内容:开挖土方约12.5万立方(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2.3质量要求:合格;
2.4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7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工程或水利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8须提供注册地检察机关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15年10月13日至2015年10月1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工业路53号)持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份:
法人代表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并出示有效的劳务合同和本单位近半年缴纳的社会保险且不存在欠费情形的证明材料);
开标时需携带下列证明文件原件以供评委审查: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税务登记证副本; (6)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
(7)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投标人应提供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出具时间应为投标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 6 日15 时30 分,
地点为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工业路53号)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人民政府网、封丘县人民政府网、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
7 、监督单位及电话:
封丘县监察局:0373-8292325 封丘县检察院:0373-8289291
封丘县财政局:0373-8280638 封丘县审计局:0373-8292157
封丘县发改委:0373-8285131
8、招标单位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封丘县黄陵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93737735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1—86661033 15890113033
201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