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检察院多功能会议系统设备改造项目(第三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韶关市武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检察院多功能会议系统设备改造项目(第三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WJ2015GZ018
二、采购项目名称: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检察院多功能会议系统设备改造项目(第三次招标)
三、预算金额:¥426522.00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1 | 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检察院多功能会议系统设备改造项目(第三次招标) | 1项 |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第(3)、(4)点要求必须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其他要求如无法提供书面证明材料的必须在投标书中作出书面承诺或者声明,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可参考第五部分投标书格式第2.5、4.3和4.4)
2、投标人必须具备投标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供应商为非制造商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数字硬盘录像机、网络高清摄像机、液晶显示单元、高清解码器”的正式授权书原件。
4.供应商在本地区需有专门的售后服务机构,非韶关本地的投标人必须在韶关市内设有合法的且从事该行业的授权售后服务机构,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技术、服务得以保障。
5.必须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法人代表和该项目授权代表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公示/下载:
1、公示期:2015年10月13日至2015年10月19日五个工作日;
2、招标文件(点击打开链接),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不符的,以纸质文件为准。
七、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八、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0月13日至2015年10月1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南路128号武江区政府大院文化综合楼三楼;
3、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
5、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3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逾期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南路128号武江区政府大院文化综合楼三楼;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11月3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注:开标时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为无效投标。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南路128号武江区政府大院文化综合楼三楼
十三、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1、采购人或联系人:黄思俭 电话:0751-8550123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超
电话:0751-8772983
传真:0751-8772983
联系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南路128号武江区政府大院文化综合楼三楼(邮编:512026)
邮箱:wjqjyzx@163.com
韶关市武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