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昌桥乡中心幼儿园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泾县昌桥乡中心幼儿园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皖建施招JX2015252
发布日期:2015年10月12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泾县昌桥乡中心幼儿园工程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泾县发改委
3、招标人:泾县昌桥乡中心小学
4、资金来源:上级拨付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泾县昌桥
2、建设规模:泾县昌桥乡中心幼儿园工程,建筑面积2006.45m2,独立基础,三层框架结构。工程总预算价约310万元人民币。
3、计划工期:120个日历天
4、招标范围:土建、安装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5、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企业须具备建筑工程(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 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包中的1个合同标段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5年10月13日至2015年10月19日(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泾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招标代理(振兴代理)处。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所需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2日15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15年11月2日15时00分,开标地点为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泾县昌桥乡中心小学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80563056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彪
电 话:15212707515
七、备注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须持本人身份证)及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负责人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提供由企业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工程证明,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县外企业进泾备案表。(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县外建筑企业需办理进泾备案。
3、本项目开标时,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参加并接受核验。
4、本项目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必须携带由中标企业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1份,格式附后。
2015年10月12日
附:
检察机关
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检预查(2015)----号
--------公司:
经查询,------------公司及法人-------在2012年---月---日到2015年--月--日(近三年)期间,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
以上查询结果来自全国行贿犯罪档案库。
特此告知
---人民检察院
2015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