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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第二看守所采购在押人员夏装及秋装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13 09:0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珠海市第二看守所采购在押人员夏装及秋装公开招标公告

   受珠海市第二看守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市第二看守所采购在押人员夏装及秋装(项目编号:GXZH2015HW175;采购申请计划编号:珠财采计X[20150914]-3931号)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数量、预算金额、交货期

1、项目名称:珠海市第二看守所采购在押人员夏装及秋装。

2、项目内容及数量:采购在押人员夏装及秋装,一批,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投标人须对所有内容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3、预算金额:为人民币陆拾玖万元整(¥690,000.00),预算金额为投标报价上限,超过上限的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4、交货期:合同生效后20日历日完成供货并通过验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1.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须为服装生产商或零售、批发商)。

3、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声明)。

4、为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格式文件)。

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同时符合上述各项要求。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2)根据《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珠财采通[2013]3号)规定,投标人为企业的,须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投标报价按照《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规定进行价格扣除。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0月10日~10月15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291号日荣大厦三楼)。

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或采用邮寄的方式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传真件):

(1)营业执照副本、中小企业声明函;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时)。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邮寄另加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11月04日14:30 -15:00 ;

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11月04日15:00;

3、投标/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五号开标厅(体育中心东北侧)。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部门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珠海市第二看守所

采购人地址:珠海市第二看守所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756-8641269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香洲区人民西路291号日荣大厦305   邮编:519000

联系人:蓝先生、0756-2625399(项目咨询)

陈小姐(标书售卖)0756-2625188、代小姐(保证金事项)0756-2625188

传  真:0756-2625833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梅华西路支行

户名: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珠海香洲分公司

银行账号:669164143718

其它资金来往账号(投标保证金除外):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珠海星园路支行

户名: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珠海香洲分公司

银行账号:644462287236

 

 

珠海市第二看守所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一五年十月九日

附件(招标文件)点击打开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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