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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靖西县中小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与配送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13 09:2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受项目业主靖西县教育局委托,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就靖西县中小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与配送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靖西县中小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与配送

二、项目编号:GXBSZC2015-G1-0074-HL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1本招标项目分为四个标段:

一标段:同德、湖润、岳圩、龙邦、安宁、地州、壬庄、二中;

二标段:大道、岜蒙、渠洋、魁圩、四中、特校、化峒;

三标段:武平、新靖、新圩、大甲、荣劳、禄峒、吞盘、三中;

四标段:三合、安德、龙临、果乐、南坡、六小、民族中学。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靖西县中小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与配送》涉及靖西市辖区范围内的26所初中,23所中心小学,村校217所,教学点42所。

食堂大宗原材料为以下项目:大米、食用油、调味品、肉、禽蛋、蔬菜、水产、豆制品、半成品、水果、点心等食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或经营企业的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依法经营、管理规范、诚实守信、未出现经营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无食品卫生及食品安全不良记录,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2.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供货、配送能力和售后服务;3.依法激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企业应在靖西市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国家规定的有效证照,提供经年检合格的《组织机构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有效期限内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是经销商的必须提供代销产品生产厂商签订的委托销售协议书或授权证明复印件并提供生产商的有关资质及售后服务等证明文件;

3、配送企业必须在靖西县设有固定的仓储地点,具有履行配送服务所必须的设备、规模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包装、仓储、运输、配送能力和学校选购原(辅)材料等的货展地点。

4、采购价格不高于当月当地物价部门提供的市场价格,并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5、配送企业应建立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室,配备农药残留检测仪器设备和检测人员,对采购配送的大宗农产品(水果、蔬菜、鲜肉等)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每月上报监管部门备案;

6、注册资金:生产企业注册资金500万元(含)以上,经营企业注册资金300万元(含)以上;

7、保证金:每个取得定点供应资格的中标供应商必须激纳30万元的履约和安全质量保证金,保证金暂由教育局行政部门代管。

8、提供本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
、税务机关出具的近期纳税证明

102014年度审计财务报表

11、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定点供应商资格转让。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510 13 日至201510 19 日(正常工作时间)。

2.发售地点:靖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靖西县幸福广场二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由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提供以下资料一份:(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有效的税务(国税、地税)登记证(副本)复印件;4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副本)(5)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委托时必须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 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的在职在册人员,且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15810月份的社保缴费证)(7)人民检察院出具项目所在地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8)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时必须提供)。(9)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14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10)提供税务机关出具近三个月纳税证明或盖有税务局公章的近期纳税申报表等材料;(11)提供本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大违法记录在书面声明。上述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或彩色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遇年检或变更的证书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材料合格方能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各标段均为(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

投标人应于201510 30  17时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等形式汇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翰林工程招投标造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百色分公司

开户银行:百色建行中山支行

银行账号:4500  1676  1140  5070  4001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11 3 日 上 午 9 30 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靖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逾期送达或投标文件的包装未按要求密封、盖章、标记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11 3  日上午9  30  分在靖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开标,由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参加:授权委托代理人或企业负责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有效的税务(国税、地税)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人民检察院出具项目所在地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检察院回执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上述材料未注明原件的为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十一、业务咨询: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地址:广西百色市龙船路中段  

     邮编:533000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韦

     联系电话:13481673321        传真:0776-2983951

    九.监督部门及电话:

靖西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76-6212104

靖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776-6230906 

                                              

                             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 10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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