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琅琊区教师办公电脑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czcg201510-002 | ||||
项目名称 | 滁州市琅琊区教师办公电脑采购项目 | ||||
项目地点 | 滁州市琅琊区教育体育局相关中小学 | ||||
招标单位 | 滁州市琅琊区教育体育局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投标资质及相关要求
|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投标人须提供1份2012年至今承接并完成的(时间以合同生效时间为准)单份成交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计算机类政府采购销售业绩(提供销售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原件、验收报告原件,三项缺一不可); 4、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 5、供应商必须提供计算机不少于3年免费保修服务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和计算机厂家在当地设有维修站的相关证明材料,同时官网可查询;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重要说明: 1、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库中已注册并且审核通过企业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办理注册备案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企业注册备案-备案入库须知查询。网址: http://www.czzbcg.com/czztb/InfoDetail/?InfoID=e5ac94e3-6b0b-4461-b0c2-a937b66a6559&CategoryNum=008)。联系人:张工:0550-3801701、王工:0550-3019013。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企业报名程序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zzbcg.com)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投标企业注册备案”栏目--“企业报名操作手册”); 3、投标企业被县级(含)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综合监督管理部门暂停投标资格且开标日在处罚期限内的,一律限制进滁交易资格,不得参加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活动,若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4、投标人禁止使用相同MAC地址进行投标报名,一经发现,做废标处理。 5、投标人必须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 ||||
报名或领取招标文件方式及时间: | 1、报名时间:招标文件发布时间—开标截止时间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领取方式:网上下载 | ||||
项目规模 | 投资估算价约120万元 | ||||
招标范围 | 见招标文件《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 | ||||
发布时间 | 2015年10月12日 | ||||
信 息 内 容 | |||||
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主要内容包括:商用一体机,投资估算价约120万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有加分因素) | 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项目款支付方式 | 见招标文件 | ||
投标要求:投标保证金: 2.4 万元。上述保证金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纳完毕;须从投 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下列交易中心帐户其中之一,投标保证金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 一致,不接受汇票,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1. 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或2. 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琅琊支行 开户行:中国银行滁州分行 账 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0144 账 号:179727797470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滁州市琅琊区教师办公电脑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 |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2015年10月13日17时后,自行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
招标文件答疑及澄清: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15年10月19日17时前将疑问内容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runqi2009@163.com(安徽中润国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招标人将在2015年10月20日17时后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zzbcg.com)“澄清变更答疑招标文件图纸下载”处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
招标代理单位:安徽中润国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长江商贸城B区1号楼602室 联系人:田兆富 范晶晶 马恩霞 联系电话:13696755648 0550-3212987 | |||||
特别提示: 1、严禁挂靠、围标、串标,如投标人有上述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 2、本工程严禁转包、违规分包,一经查实,自动中止合同,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