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灵川县2014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木马村委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编号:2015-GXJTGF-045)施工招标公告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灵川县环境保护局委托,对灵川县2014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木马村委污水处理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灵川县2014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木马村委污水处理工程)
1.2 项目编号:2015-GXJTGF-045
1.3 建设地点:灵川县木马村委铁炉村、牛头村、车田村、八排村
1.4 资金来源:上级专项资金及县配套资金
1.5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施工内容和污水处理站工艺设备安装、调试以及所建污水处理站整体移交前的人员培训。
1.6 要求工期:120日历天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申请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须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企业技术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提供如下证明资料: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投入本项目五大员的岗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含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的上岗证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五大员2015年1月—9月社保部门开具的参保缴费证明、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关于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结果时间必须在本项目采购公告以后)。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和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为原件)并逐一加盖单位公章。
3.2报名合格的投标人请于
3.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5.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上发布。
- 联系方式
招标采购单位:灵川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灵川县灵南路10号
邮 编:541299
联系人:郭晓
联系电话:0773-6815323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23-1号星辰大厦二楼
邮 编:541004
联系人:李明文
电 话:0773-2899686
传 真:0773-2899686
招标采购单位:灵川县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