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沙河乡张家村美丽乡村规划编制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卢氏县沙河乡张家村美丽乡村规划编制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1.招标条件:
卢氏县沙河乡张家村美丽乡村规划编制项目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负责人为 卢氏县沙河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海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卢氏县沙河乡张家村美丽乡村规划编制项目
2.2招标编号:HNHT-2015-1018
2.3项目概况:张家村位于沙河乡东部,全村辖11个居民组,404户、1366口人,常住人口1048人,全村11个组通水泥路和沙石路,其中6个组位于县、乡公路沿线。
2.4规划地点:卢氏县沙河乡张家村
2.5设计周期:3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规程,满足业主要求。
2.7招标范围:卢氏县沙河乡张家村美丽乡村规划编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专业技术能力;
3.2具备城乡规划丙级(包含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资质;
3.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外省企业需提供进豫备案证明材料(豫建建(2013)15号文)
4.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为:2015年10月 12日至2015年10月16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4.2 报名地址: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卢氏县伏牛路与新建路交叉口农商行三楼)。
4.3 报名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注在有效期内,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且无犯罪记录);外省企业需提供进豫备案证明材料(豫建建(2013)15号文);项目负责人注册城乡规划师证(有效期内);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三套),复印件三套须加盖公章,经核对原件和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回(法定代表人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以上有效证书原件进行资格评审。
(2)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一套用于卢氏县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办公室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资料使用,报名时交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4.4 谈判文件报名时领取,每套售价叁佰元整(¥300.00)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5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贰仟元整(¥2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至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专用账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财务处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注:银行转账,以到账时间为准。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时间,若过时未到账,为无效报名。)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开标时间即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 年11月5日上午10:00整。
5.2 开标地点: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卢氏县伏牛路与新建路交叉口农商行四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各投标单位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必须出具中心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原件,方可接受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中必须附中心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卢氏县沙河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1351388737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海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三门峡市大岭路与崤山路交叉口天盛御景小区1#楼三单元1307室
联 系 人:徐女士
电话:15890287670、0398-3191697
邮 箱:279526535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