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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中原大道(京港澳高速公路~郑信路)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12 17:2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中原大道(京港澳高速公路~郑信路)道路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中原大道(京港澳高速公路~郑信路)道路工程监理
2.2 项目概况 :郑州市中原大道(京港澳高速公路~郑信路)道路工程位于郑州市白沙园区南部,规划为东西向城市主干路,全长2894.78米,其中中原大道(京港澳高速公路~京港澳高速辅道)道路规划红线宽60米,中原大道(京港澳高速辅道~郑信路)道路规划红线宽70米。
2.3 招标范围:中原大道(京港澳高速公路~郑信路)道路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道路、雨水、污水、照明等工程施工和保修阶段工程监理。
2.4标段划分:以招标文件为准。
2.5质量监控目标: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工期监控目标: 240 日历天;监理期限:工程开工至竣工验收保修期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及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并参加了社会保险,且没有在正在监理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任职。
3.3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2年10月1日以来,投标企业具有市政道路工程类似项目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3.2拟派项目总监绩要求:自2010年10月1日以来,具有市政道路工程类似项目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出示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中需体现项目总监姓名);
3.4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6其他要求
3.6.1参与投标报名的单位须具有企业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后开具的为准;
3.6.2企业注册地在郑州市(含六县、上街区)以外的企业,须到郑州市建设行政部门办理《外地建筑业企业在郑经营信用登记证》后方可参加投标报名;
3.6.3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报名单位2015年7月1日以来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成册报名资料一套,现场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4.1.1“郑州建设信息网”网上确认报名回执函;
4.1.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存)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社会保险证明;
4.1.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1.4拟派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高级工程师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没有在正在监理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任职的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盖公章,格式参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4.1.5企业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1.6企业和项目总监的类似项目监理业绩证明材料;
4.1.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备注: 1、上述4.1.1~4.1.7款报名资料应根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对应的具体要求提供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3、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4.2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4.2.1网上报名: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12日至2015年10月16日下午17:00时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扫描电子版;办理地点: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咨询电话:0371-67188883)。
4.2.2 现场报名: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4.1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5年10月16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进行现场报名(未进行现场报名者,网上报名无效)。
现场报名地点: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淮河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
5.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
5.1通过上述报名者,在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另行通知;
5.2邮购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6.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预审文件/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建设信息网》、《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网上同时发布。
8.其他事项
8.1招标人将依据需要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
8.2资格预审(若有)后,招标人将组织标段的抽取,时间另行通知。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心怡路与康宁街交叉口基运投资大厦12层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淮河路131号(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层)
联 系 人:白 桦、郑蒙蒙、孙 晋
联系电话:0371-68865980
传 真:0371-68865980
电子信箱:xdzx006@126.com。



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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