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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金水区冠军路中学建设项目及丰收路小学建设项目桩基检测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12 17:3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金水区冠军路中学建设项目及丰收路小学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桩基检测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郑州市金水区境内。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桩基检测服务。

    2.3 项目规模:约40万元。

    2.4 标段划分:共分为1个标段。

    2.5检测服务期:按施工工程进度要求。为确保工程按期完工,不影响施工进度,要求中标人接到业主通知后3天内,安排以满足工程进度要求为准设备进场,投标人应有充足的准备。

    2.6工程检测要求:根据设计施工图纸、施工规范、强制性条文、验评标准和桩基检测规范对桩基工程质量进行检测。

    2.7质量要求:检测工作及时,成果资料真实可靠,完全符合《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及招标方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有效经年检合格、单位信誉较好,经济实力较强,检测设备配套完整。

    3.2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证书的检测范围及项目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3.3具有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且必须提供资质认定证书相应附表,附表上所列检测项目必须涵盖招标范围内的检测项目。

    3.43年内(20121月起至201412月止)本企业至少具有一个以上(含一个)涵盖招标范围内的检测项目业绩(以委托合同为准)。

    3.5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质量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员证)。

    3.6投标人须先到企业住所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持有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参与报名。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1012日至20151016(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 17:00(北京时间),在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心怡路与康宁街交叉口往东300米路南威斯顿广场12楼投标报名处)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接到通知后5日内,每日上午9 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 17:00(北京时间),在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心怡路与康宁街交叉口往东300米路南威斯顿广场12楼投标报名处)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 1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71-5590150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心怡路与康宁街交叉口往东300米路南威斯顿广场12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371-86226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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