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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水务和水土保持局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建设项目仪器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12 16:1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乌审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乌审旗水务和水土保持局的委托,根据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为乌审旗水务和水土保持局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建设项目仪器采购及安装项目,凡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2015WSQCG-194    

  二、项目名称:乌审旗水务和水土保持局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建设项目仪器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计划资金:163.76万元

  四、资金来源:上级专项

  五、项目内容:

  1、供货及建设地点:乌审旗嘎鲁图镇

  2、内容: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建设项目仪器采购及安装,须新建具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中规定的42项指标的检测能力水质监测中心1处。

  3、标包划分:本项目采购划分为一整包;

  4、招标范围:建设常规42项水质检测中心,主要设备仪器:火焰和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现场快速检测仪(进口)、离子色谱(进口)、气相色谱(带顶空进样器)、原子荧光光度计(带自动进样器)、现场快速检测箱(含多功能水质检测仪、浊度仪、微生物检测仪、PH、电导率)及余氯、二氧化氯双量程检测套件等快检仪器等设备、水质检测专用车一辆及其配套设施等。具体技术规格要求及数量等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

  5、供货及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

  6、水质检测中心建设标准:符合国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经国家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预审。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满足本项目设备要求的生产商或授权经销商(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需提供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属于非生产厂家的应提交主要检测仪器设备(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双光束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光度计、离子色谱仪、气相色谱仪等大型仪器设备)生产厂家代理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2)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培训能力、完善的技术保障队伍和提供限时服务的能力;

  (3)投标人近两年(2014年、2015年)具有同类县级水质检测实验室业绩;                                                                                                                                                                                                                                                                                                                                                                                        

  (4)根据我单位要求经旗政府采购办批准离子色谱检测仪及现场快速检测仪器需用进口品牌,现场快速检测仪器中的“多功能水质检测仪”和“浊度仪”要求提供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另外“多功能水质检测仪和浊度仪”及微生物检测仪要求提供计量部门出具的校准证书。 

  (5)针对本次项目大型仪器设备:紫外分光光度计、火焰和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带顶空进样器)、原子荧光光度计(带自动进样器)离子色谱(一个制造商生产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6)现场快速检测箱(含多功能水质检测仪、浊度仪、微生物检测仪、PH、电导率)的厂家授权书 ;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8)所投设备属于计量器具的(紫外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光度计、),提供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

  (9)大型仪器设备生产厂家应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10)生产厂家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许可证,代理商提供产品生产厂家的产品代理证明或产品授权书(一个制造商生产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11)主要人员:为完成本合同,投标人投入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必须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12)财务状况:投标人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所垫付的流动资金,近三年来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持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和报名登记时间:

  1、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费,拟投标人需通过网络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浏览、下载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ordosggzyjy.com);鄂尔多斯市政府采购网(http://cg.ordos.cn)或乌审旗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sq.gov.cn)。拟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必须于报名登记截止时间前到乌审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登记。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 税务登记证原件;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4) 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5) 招标范围内列明的主要大型仪器:紫外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光度计、现场快速检测仪器(进口)、离子色谱设备(进口),报名人为生产厂家的需提供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原件,报名人属于非生产厂家的应提交生产厂家代理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一个制造商生产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提供原件;注:进口设备提供复印件。

  (6)现场快速检测箱(含多功能水质检测仪、浊度仪、微生物检测仪、PH、电导率)仪器的厂家授权书原件 ;

  (7)离子色谱设备及现场快速检测仪器需用进口品牌,现场快速检测仪器中的“多功能水质检测仪”和“浊度仪”要求提供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原件;注:凡进口设备只需提供复印件。 

  (8)近2年(2014年、2015年)具有同类县级水质检测实验室业绩至少一份(需提供合同原件及中标通知书。注:我单位根据上级要求,需建设标准化县级水质检测实验室,要求中标单位为建成的标准化水质检测实验室提供专业的技术指导并跟踪服务)。

  特别提示:报名时除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外所有证件均以原件为准(任何其他形式证件均无效),需年检材料必须经年检有效。所有证件同时携带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备案。未提供相关证件或证件不全者谢绝报名。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均应真实,一经核实有虚假行为将被拒绝其投标,并将情况上报其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处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允许在本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如出现上述此情况以先来报名(或注册资本最高)的投标人为准。

  3、报名登记时间:2015年10月12日至2015年10月16日(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时,下午2:30—5:00时)

  4、报名地点:乌审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审旗党政新区7号楼205室政府采购部) 

  八、评标办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0日下午3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乌审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乌审旗党政新区7号楼205室)。

  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要求:

  1、拟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该使用简体中文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套、副本四套,并提供该投标文件office、word电子版文档(U盘或光盘),并提供相应的彩色图册供现场专家、采购人参阅。投标文件必须在2015年11月10日下午3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送达到乌审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乌审旗党政新区7号楼205室);

  2、投标文件递交要求:拟参加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一并递交,并签到确认;到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拒收投标文件及“开标一览表”。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乌审旗水务和水土保持局

  联系人:姚瑞          联系电话:13847972088

  集中采购机构:乌审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

  联系人:白浩波        联系电话:0477-7581382   

  乌审旗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刘刚          联系电话:0477- 7218730

  二O一五年十月十二日

  乌审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附件:乌审旗水务和水土保持局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建设项目仪器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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