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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新泰市新汶街道办事处张庄社区废弃采石场矿山复绿治理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12 17:0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山东省新泰市新汶街道办事处张庄社区废弃采石场

矿山复绿治理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泰市新汶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泰市新汶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ZFCG2015-079

2.2位于新泰市新汶街道办事处张庄社区京沪高速公路两侧约500m,位于京沪高速公路直观可视范围内,共有6处废弃采石场。本次招标施工共一个标段。

2.3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及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5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施工467.7287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1投标人须为具有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具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矿业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水工环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具备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培训证书。

3.3拟派技术负责人需具备水工环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具备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培训证书。

3.4注册地在山东省以外的企业投标时须提供进鲁备案证明。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13日至2015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30,到新泰市东周路698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专业建造师证及职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等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两套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6日9时30分,地点为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东周路698号,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泰市新汶街道办事处

地    址:新泰市新汶街道办事处

邮    编:271200

联 系 人:王军庆

电    话:0538-7332219

传    真:0538-7332219

电子邮件:xtwn_2008@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    址:泰安市温泉路北段宝龙城市广场B2-2002室

邮    编:271000

项目经理:刘平

电    话:0538-6232826

传    真:0538-6232826

电子邮件:sdhyhata@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山东农业大学支行

账    号:3700 1698 1080 5014 8510

 

 

 

  2015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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