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市平浪镇“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示范点项目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平浪镇人民政府(采购单位)委托,就都匀市平浪镇“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示范点项目太阳能路灯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都匀市平浪镇“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示范点项目太阳能路灯
二、招标项目编号:DXDYCG2015-069
三、项目序列号:DXDYCG2015-069
四、招标项目概况:
1.预算金额(万元):50
2.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备注 |
---|---|---|---|
都匀市平浪镇“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示范点项目太阳能路灯采购 | 150盏 |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5.2、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地位;
5.3、投标人必须具备所投货物的生产或销售资质。
5.4、投标人报名及购买文件时须提供的材料原件:(验证合格后提交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红公章及鲜红法定代表人印章。)
1、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违反法律、法规的证明;
2、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报名的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原件报名;
3、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4、依法纳税的证明材料;
5、供应商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6、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开业不满一年的供应商只须出具验资报告(附审计单位营业执照及执业证明并加盖该审计单位公章)。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1.时间:2015年10月12日 10时52分 - 2015年10月16日 16时00分
2.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匀市民族路人民广场州博物馆二楼)
3.招标(采购)文件售价:叁佰元整(含项目整套文件,不能按包拆分售卖,售价按弥补招标文件印制成本费用原则确定,最高不得超过300元)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1月03日 14时30分
八、投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匀市民族路人民广场州博物馆一楼)
九、开标时间:2015年11月03日 14时30分
十、开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匀市民族路人民广场州博物馆一楼)
十一、收款单位: /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十二、其他事项:
1.采购人名称:平浪镇人民政府
地址:平浪镇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华英峰
联系电话:0854-8234006
传真:
邮箱:
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