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县藏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净水器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玉龙县藏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净水器采购及安装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龙县藏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净水器采购及安装工程,经丽发改农经【2015】5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玉龙纳西族自治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建林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玉龙县藏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计划解决9个乡镇24个村委会35个村小组1.0009万人及2.0018万头牲畜的饮水安全问题。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121900.00元。
2.2招标范围及内容:
塔城乡、大具乡、巨甸镇、宝山乡、龙蟠乡、鸣音镇、黎明乡、拉市镇及九河乡等乡镇采购及安装一体化饮用水净水器、缓释消毒机(实际采购数量以采购清单为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净水设备采购及安装
(1)投标申请人应是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净水设备供应商必须具备净水设备水质处理器卫生许可批件,具有国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技术标准及饮水管网卫生标准;
(2)具有产品的生产及供应,安装能力(如投标货物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应有许可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4)近五年来具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以合同日期为准);
(5)参加投标的厂家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经营行为;
(6)如果投标申请人是代理商或经销商时,必须有产品制造生产厂家授权书或产品代理授权证明;
(7)如果产品制造厂家参加投标,则不得再授权其他的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8)如果产品制造厂家授权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则对同一标段只能委托一个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 联合体申请人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请申请人于 2015 年10月12日至2015年10月19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 09:00时至12:00时,下午 14:00时至 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以上资料要求原件及彩色复印件一套加盖鲜章到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股)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售价:600.00元/份,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03日9时30分前,地点为: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玉龙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水利局
联系人: 洪工
电 话: 18760989234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建林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先雪莲
电话/传真:15012223287 0888—5114895